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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治理App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个人信息安全 鉴定检测 第三方电子取证平台

【要旨】

针对App等互联网软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鉴定机构、第三方电子取证平台等方式固定证据。针对职能交叉、监管部门层级不同等问题,检察机关督促具有统筹监管职责的网信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和多部门共治,合力守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基本案情】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App、小程序、快应用等)在生活工作中广泛运用,给人民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部分程序存在不规范获取手机设备相关信息等情况。2022年以来,App运营者注册在上海的下载量达3000万次至20亿次的多款App、小程序等存在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问题,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10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多款App、小程序等存在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线索后,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11款App存在违规处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进行鉴定检测。2022年12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趣头条”(版本:3.20.29.000.1207.1931)等11款App存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情形。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相关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

上海市院通过“可信时间戳”等取证技术进一步调查发现,前述相关App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问题持续存在,部分App甚至此前被监管机构公开通报整改过。上述App处理个人信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之规定,侵害众多个人信息权益且持续违法违规,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因App侵害众多个人信息权益的监管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存在职能交叉、监管部门层级不同等问题,2023年2月9日,上海市院对App侵害众多个人信息权益问题以事立案。

通过进一步调取有关单位的“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等,上海市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前述规定等,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电信管理机构、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有监管职责。鉴于相关公益侵害持续存在,2023年4月10日,上海市院与上海市网信部门开展磋商,建议对前述11款手机App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履行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共同加强对App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协同治理。同时,上海市院将近些年在履行职责中办理的停车缴费、消费餐饮等环节存在小程序、公众号等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问题予以通报,建议其一并加强统筹治理。

上海市网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牵头相关部门对相关App进行复测和整治,排查本市App侵害个人信息的突出问题,牵头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对App、小程序、公众号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开展“亮剑浦江”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9月28日,上海市网信部门对社会公布关于46款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检查情况。上海市电信管理机构、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本系统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工作情况。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市区两级网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检查企业6043家,查处各类个人信息保护案件50余件。

2023年5月,上海市院与上海市网信部门会商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工作协同机制,共同推动属地App主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同期,上海市院组织各级院开展“回头看”,推动常态化关注涉网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情况,与有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或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同年10月,上海市院邀请技术人员会同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工程师对相关App进行复核,确认案涉问题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互联网软件App等获取的相关设备、卡、网络等的相关信息识别或关联到个人,可以反映人的身份、状态、行为等情况,而若违反法律规定的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违法违规收集相关个人信息,则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厘清职责,确定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促进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发力,在排查、核实、复核等环节充分运用检察技术力量全程参与,有力维护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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