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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履职依法支持起诉 助力白血病患儿重返康复之路
时间:2023-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小彤的母亲向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亲手制作的锦旗和小彤亲笔写的感谢信,小彤信中写道:检察官阿姨,您像我生命里的一束光,照亮我人生的路,因你的关心和帮助,我的生命得以延续......

日前,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出庭应诉方式,帮助一名白血病患儿小彤通过民事诉讼向其亲生父亲追索抚养费、医疗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小彤,一名十四周岁的花季少女,在不满一周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判决小彤跟随母亲生活,其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小彤年满十八周岁止。


令人痛心的是2021年9月,小彤不幸被查出患有急性髓系白血病,骶骨肿瘤。母亲带她辗转长春、上海、河北多家医院治疗,经历一次骨髓移植,十余次骨穿、腰穿手术,吃多种靶向药,病情才得以缓解稳定,但已几乎花光了母亲和姥姥家的全部积蓄,全家的人生活陷入困境,难以为继。其父在小彤患病期间也没有给予任何关心和陪护,还无情地将其微信拉黑,从此杳无音讯。今年3月,小彤和母亲从检察宣传中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的职能,为了能够继续治疗,小彤向长春新区检察院伸出求助之手,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她通过诉讼的方式向父亲索要医疗费和抚养费,延续她的康复治疗之路。





检察履职




长春新区检察院小曹哥哥未检工作室的王雪检察官收到申请书后,依法能动履职,立即对小彤的家庭情况、就医情况、父亲和母亲的经济情况展开调查并收集、整理证据,在查明事实、夯实证据的基础上,认为小彤的父亲虽然每月给付了1500元的抚养费,但没有承担医疗费,也没有尽到照顾义务,1500元的抚养费标准也远远低于小彤的实际花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小彤有权向其父亲索要医疗费和提高抚养费标准,小彤的情况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于是决定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出具《支持起诉书》,支持小彤向法院起诉其父亲,追索医疗费和抚养费。王雪检察官还根据小彤的经济状况,同时申请法院减免其诉讼费、保全费和先予执行费用。

法庭开庭审理时,王雪检察官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经过十个小时的审理后,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判决小彤父亲支付医疗费、提高抚养费保准,并承担日后的医疗费用。小彤父亲对判决不满后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进该案的执行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典型意义




本案办案人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在司法实践中,彰显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上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住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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