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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指引迷途少年再起航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将“综合履职、宽严相济、双向保护”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4月12日,长春新区检察院接受靖宇县检察院委托,共同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监督考察协议,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帮教。这也是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今年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帮教案件。



“小曹哥哥”未检工作室与靖宇县检察院再次确认案件情况

靖宇县检察院依法对承办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6个月。鉴于该涉罪未成年人是长春新区检察院辖区内某中专的在校学生,为在不影响涉罪未成年人学业的前提下实现更好的帮教考察效果,靖宇县检察院与新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协商委托新区院代为开展异地帮教考察工作。


新区检察院与靖宇县检察院签订《观护帮教协议》

“对待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应当以教育、挽救、感化为主,向前一步,能动履职,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助力他们重返正途。”长春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晓莉接到异地帮教考察委托后,当即指派第一检察部“小曹哥哥”未检工作室对该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悔罪表现及监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了解,并与靖宇县检察院确定了帮教方案。12日,两院于新区院签订了《观护帮教协议》和《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协议》,成立监督考察小组,商定定期互相交流通报帮教考察情况,为确保异地协作监督考察取得预期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新区检察院与靖宇县检察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协议》

会议结束后,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宋薇向涉罪未成年人宣读了监督考察协议,要求涉罪未成年人每月按时向考察小组作书面思想汇报,参加监督考察小组安排的各项青少年活动和法制教育活动,促使其通过帮教重新起航。


积极深化“线上+线下”的异地协作机制,开展异地帮教案件的办理,是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检察融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充分体现。长春新区检察院将以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为契机,最大程度发挥属地优势,为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帮教提供更个性化、更优质的帮教考察,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正途,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切实提升帮教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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