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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护企 做有温度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时间:2024-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做好做实“检察护企”专项工作,长春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深探“4+N”监督模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在四项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本辖区内7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情况。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做细做实助企护企工作。

干警通过电话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在册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企业生产规模、经营现状以及实际需求与困难,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察方向和清单,为优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因“企”实矫制定矫正方案,开设外出请假“绿色通道”。

干警重点查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档案、请假申请书、审批表、销假单等文书,并向司法所提出因人施矫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案;认真审核外出事由,确须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参加,对材料充分、矫正期表现良好、没受过处罚且评估为低风险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准假,依法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确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在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备保障等三条意见。


送法助企促发展,法治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过程中,该院干警走进北湖街道、长德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宣讲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消除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顾虑。


“线上+线下”检察监督,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干警重点查看了社区矫正对象线下报到、集中学习、思想汇报的情况,通过查看手机定位追踪平台、微信共享位置、实时视频等信息化核查方式确定社区矫正对象所在位置,确保既能因工作需求“放得出”,又能确保在外活动期间“管得住”。


长春新区检察院聚焦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把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责融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大局,做有温度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让社区矫正对象“走得出去”,民营企业发展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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