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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律同堂培训,以共学凝聚共识
时间:2024-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针对当前公安机关集中打击“假证”类案件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凝聚司法共识,统一执法标准,提升办案质效,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学军、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傅春华、吉林六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岩松及部分公检干警和律师共同开展公检律同堂培训交流会。


本次培训交流会设有一个主会场和九个分会场,新区分局九个派出所以视频形式全员参加培训。


针对当前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案件高发、执法办案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新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曹新雨对如何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进行了经验分享。曹新雨结合实践经验从该罪名的修改沿革、该类案件的犯罪构成、涉案证据的审查标准、易混淆概念的明确和区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释,并结合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大量实践判例,系统全面的对该罪名进行了讲解和剖析,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经验,既有指导意义又具有可操作性,讲解内容获得了与会同志的一致认可。


会上,郭学军主任与现场干警进行互动答疑,对干警们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多种疑难复杂问题进行解答,并通过个案以点带面,助推一线民警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引发干警的深度思考,达到了以问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孙岩松主任从律师的角度,对相关罪名入罪和出罪标准进行了分析,从行为程度、危害后果、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引发参会干警们对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进行深入思考。


参加培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同堂培训”指导性强,紧贴办案实际,理论讲解透彻清晰,表达简明精炼,既有理论层面的深入解析,又有操作层面的具体剖析。通过此次培训,不仅增进彼此的理解互信,更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


下一步,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培训方式,统筹开展好分类培训、精准培训,着力推动多部门同堂培训走深走实,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常态化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交流,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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